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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扶持:以各市州奖励金额为准;
资质认定: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前置条件。
1、基本条件
a.申报企业应在湖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b.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c.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d.重点聚焦制造强国重点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工业“六基”(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4×4”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石化、绿色矿业、食品加工、轻工纺织4大传统产业,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文化旅游4大优势产业,数字、新能源、大健康、空天海洋4大新兴产业,以及人工智能、生命工程、量子科技、前沿材料4大未来产业)等领域。
2、具体条件
a.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 年以上。
b.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 1500 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总额2000 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80%。
c.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 100 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d.拥有 1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 Ι 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e.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f.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 50 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 50 分以上即可)。指标体系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佐证材料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企业营业执照;
已赋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未包含2023年数据的需提供2023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非必须)(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说明材料;
数字化水平测试结果证明材料;
获得的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证书;
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
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的证明材料;
属于标杆示范企业的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
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上年度社保缴费人数证明、研发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等);
建立研发机构级别佐证材料。
若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需提供一项:
①近3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的证明材料;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的证明材料;
②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③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④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的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
申报(复核)企业须首先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称“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然后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和复核,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打包上传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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