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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或奖补年度核定实施《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内产品研发的企业(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详见: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306/t20230606_29369096.html),按其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8%给予补助。
2. 满足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汇算清缴地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汇算清缴地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条件之一的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家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3.经核定补助额不足1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
备案对象
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有研发活动且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
备案内容
备案内容
(1)备案企业须填报2025年研发准备金及项目备案表、2024年研发投入产出情况,并提交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企业类似决策机构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内部制度文件。
(2)2024年已备案企业,还须填写2024年度研发准备金预算执行情况表,并上传相关报告。
1、符合奖补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无纸化在线申报。
2、填报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更新并完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完成研发报统情况、开展《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内产品研发等信息,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知发布→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财政奖补系统申报→申报受理→联合推荐→审议审批→门户网站公示→资金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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