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受理部门:科技系统申报时间:预估11月项目咨询师:向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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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1. 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或奖补年度核定实施《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内产品研发的企业(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详见: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306/t20230606_29369096.html),按其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8%给予补助。

2. 满足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汇算清缴地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汇算清缴地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条件之一的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家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3.经核定补助额不足1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

申报条件

1. 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2. 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在科技主管部门完成2024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并审核通过,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3. 2022、2023两个纳税年度均已按要求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 纳统企业已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及时报送《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5. 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法、违规以及其他诚信失信行为。

申报材料

1、符合奖补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无纸化在线申报。

2、填报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更新并完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完成研发报统情况、开展《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内产品研发等信息,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流程

通知发布→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财政奖补系统申报→申报受理→联合推荐→审议审批→门户网站公示→资金下达。